只有当您是略知“皮毛”,半个内行及内行之后,您才会有这能力,这个验收的能力!否则,您如何验收之呢?没有这个能力的验收,都将只是表面文章,流于形式,甚至还会发生——自欺欺人之道也!对于合同,您在签约时就要“严加防范”,以防“文字游戏”,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和侵害!否则,打起官司来都无法胜诉。时下,玩“文字游戏”的高手还真有不少。在我委托代理的几起个案中,高手们真可谓绞尽脑汁,使尽雕虫小技。不过,还好,均未逃过我的眼光。询问之、追问之、详述之等等;以守为攻、以退为攻、以不懂者为攻等等,收效甚大!那么,验收时,其不敢而乱为之。因为,第一“仗”,我们早已占到了上风!合同签定一定要慎之又慎。有时不妨冷处理,或硬加几条试试?这是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!不妨试之?一切按合同去办、去验收。
我始终都这么认为:验收切忌完工之后验收!一定要边干边验收:完工一项就验收一项。您不是内行,或没有这个验收能力,成吗?肯定不能!但是,不要紧,可以聘个监理员,另付工资嘛!这是在您有经济实力和无暇的情况下。不过,自己亦要随时随地去验收之!不可全信监理员,亦不可不信之。介乎于两者之间,若何?这个分寸、这个度,由您自己去把握、定夺。言下之意,您一定会看得懂的!这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并住下去的。
对于验收的重点或局部乃至细节,我始终认为:主要重点便在这个细节上:“尺子”甚好,但一定要会用。不会使用者,再好的一把“尺子”亦是白搭!正所谓——物尽其用是也。
总之,验收要以实用、安全为首选。其次才是简洁、美观及工艺等。在材料的验收上,进货时定要把关,使用时更加注重之,那么,验收起来就轻松多啦!否则,进货是这种质地、颜色等,待到完工之后,不知几时换之?那就相当被动啦!
其实,验收的根本仍在装饰公司自己!设计者验收之,管理者验收之,每位施工人员验收之,监理员验收之等。这样层层把关、件件验收,那么,业主还会验收不过关吗?家居装饰还会不合格吗?还要这个验收能力干啥呢?!这些都是多余的!这便是装饰公司生存下去的根本。除此之外,均是鼠目寸光、短期行为!亦不会长久地生存下去的。只可叹,如今这样的装饰公司在本市乃至全国实在是凤毛麟角!否则,何来张先生的大作和在下的拙文呢?与张先生共勉!目的只有一个:减少业主们的烦心之事,更不必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乃至诉讼!